在密闭空间内,当任意两点之间的水平距离超过8m时,可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可燃气体探测器,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使用比重大于0.75的液化石油气或混合气体时,可燃气体报警器距释放源中心的水平安装距离不应大于3m,两个探测器之间的安装间隔不应大于6m,并应设置在角落等无空气流通的部位。
2.当使用天然气、人工煤气或比重小于0.75的混合煤气时,可燃气体探测器距释放源中心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4m,两个探测器之间的安装间距不应大于8m,距通风口和窗户的距离应大于0.5m,当空间高度超过4m时,集气罩或探测器应分层布置。集气罩应设置在释放源上方4m左右的位置,面积不小于1m2,探测器应安装在集气罩内。当无集气罩时,探测器可分上下两层设置,上层离顶板0.3m以内,下层离释放源约4m。
3.当受限空间狭长且其截面积小于4时,两个探测器之间的安装距离不应大于15m。此外,在大空间内,当燃气设施、器具只占一部分或呈条状时,可对释放源实施局部保护。在输配气储备站、门站等露天、半露天场所,探测器应布置在风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