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闭操作,全面通风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,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,穿防静电工作服,戴防化学品手套。远离火种、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。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。避免与氧化剂接触。在传送过程中,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,防止产生静电。搬运时轻装轻卸,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。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
储存管理
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运输管理、
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。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。钢瓶一般平放,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,不可交叉;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,并用三角木垫卡牢,防止滚动。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。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,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。严禁与氧化剂、食用化学品等混装、混运。夏季应早晚运输,防止日光曝晒。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,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。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。
预防措施
该品的生产车间,须做好设备及管道的密闭,注意防火,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。聚合釜出料时,宜先用局部抽风;清釜前,釜内先放水,待剩余的氯乙烯气体排出、釜温下降后方可进入,并减少清釜次数,尽量用机械代替手工操作,加强个人防护。患有精神神经系统疾患、肝脏病、肾脏病、慢性湿疹等,不宜从事该品的生产。有溶骨病变时也须调离。处理方法
⑴患者迅速脱离现场,移至新鲜空气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眼、皮肤受污染时,应尽快应用大量清水充分冲洗。
⑵呼吸停止者,应行人工呼吸,供氧。
⑶密切观察,注意防治脑水肿。呼吸循环衰竭时应给予相应对症处理。
⑷中毒性肝病治疗可参考内科。
法规信息
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2.1 类易燃气体